《男子酒后引燃爆竹店内烟花爆竹后离开,房顶被掀翻20多辆电动车被烧毁》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1-23 10:15:4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男子酒后点燃烟花对着烟花爆竹店喷射,致使该店突发大火,现场鞭炮声震耳欲聋,3店铺5间门面房失火,损失惨重,幸无人员伤亡。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男子酒后点烟花引燃爆竹店 店内一切化为灰烬
目击者:男子引燃爆竹店内烟花爆竹后离开
据网友爆料,1月21日晚8时许,汉中市区七里街办新桥十字附近一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突发大火,现场火光冲天,烟花爆竹的爆炸声此起彼伏,多辆消防车、救护车赶赴现场。
在一位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可看到,路边的一处门面房火光冲天,烟花不断冲上天空,伴着鞭炮声、礼花响,震耳欲聋。
昨日凌晨零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赶到新桥十字东200米处的事发地点时,大火已被扑灭,119、120等急救人员也已离开。
华商报记者看到,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销售店共有4间门面,发生爆炸的是其中两间。门头显示该销售点名为“汉中秦发烟花爆竹专营店新桥店”。进入现场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和焦煳味。整间房子被烧得只剩下围墙,屋顶已经没了,外墙也被烧得黑乎乎一片;屋内满地都是燃尽的爆竹碎屑,摆放烟花的铁架被烧得已经变形。
在事发地旁边的一家汽车4S店,上夜班的保安张师傅目睹了事发时的一幕。张师傅说,事发时他正好在烟花爆竹店西侧路边站着,突然看到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将手中的烟花引燃后对着该烟花爆竹销售店门内喷射,直到店内烟花爆竹被引燃并发出爆炸声,该男子才离开现场。
现场:爆竹店房顶被掀翻,邻店20多辆电动车被烧毁
“声音大得很,站在几十米远处打电话都听不清。”张师傅说,眼看烟花爆竹店火光冲天,他赶紧跑出300多米远,跑进路边一商户房内关上门,赶紧拨打了110和119报警电话。
张师傅说,整个门店燃烧了将近两个小时后终被扑灭,但强烈的爆炸已将店内的一切化为灰烬,连房顶也被掀翻。
昨日上午9时许,华商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点,发现该烟花爆竹店损毁严重,甚至连水泥墙皮也被烧掉,红砖裸露在外。而在东侧是两家销售电瓶车的门店,其中紧邻烟花爆竹店的电动车仓库内,20多辆电动车被烧毁,另一家店也损毁严重。
“初步估计,这些被烧毁的电动车价值七八万元。”电动车店老板霍女士说。
在事发烟花爆竹店西侧不足百米处,有一个卖水果的摊点,摊主说,事发时他怀孕的妻子霍女士正在卖水果,慌乱逃生时不慎摔倒,所幸并无大碍。“刚响了一下,我还以为试放烟花呢,就让儿子往天上看。”霍女士说,没想到声音越来越响还着起了火,感觉不对劲,她在拉着儿子逃生时不慎摔倒。
“我们到的时候,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的烟花爆竹还在不停地往外喷射。”汉中市消防支队兴汉路中队中队长杨磊说,他们赶到现场时,起火的烟花爆竹店已引燃隔壁电动车店,着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为阻截火势蔓延,动用了4辆消防车、23名消防人员灭火。从晚8时23分到达现场,到晚10时13分才将大火完全扑灭。
警方:共5间门面房失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杨磊说,灭火过程中,他们发现着火房屋旁边还存有大量未燃烧的烟花爆竹,立刻命令战斗员将屋内烟花爆竹搬到路边,并用一支水枪对店内残余明火进行处理。
昨日,汉中秦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发生火灾的销售点已经营了十多年,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等手续,消防、安全等措施也到位。
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了解到,这起火灾属人为蓄意破坏引起的。根据警方通报,此次火灾造成该烟花爆竹店及邻近两家电动车专卖店共5间门面房失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损失财物数据还在统计之中。
根据警方通报,几天前,汉中喜利来烟花爆竹专营店老板李某违法存储烟花爆竹300余件,被公安部门依法没收,并临时存放于秦发公司烟花爆竹仓库。21日晚8时15分,李某酒后来到秦发烟花爆竹公司新桥专营店,购买了一个价值30余元的烟花后,在店外点燃对着店内燃放,导致火灾发生。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
延伸阅读
男子元宵夜被烟花击中身亡 15年后妻子起诉警方
15年前的元宵夜,万家团圆的好日子,家住广东珠海香洲区的小丽(化名)却接到一张死亡证明书,万万没想到的是,带儿子、侄子出去玩耍不久的丈夫,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在情侣南路被飞来的烟花射中颈部当场身亡。悲痛笼罩这个家庭15年之久,却一直未能找到当年案犯。而事件在沉寂15年后,小丽却选择继续追查具体死因,并将当年办案的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告上法庭,质疑警方行政不作为。
妻子元宵夜收到丈夫死亡消息
一张冰冷的死亡证明书,一本已被撕裂一半的结婚证照,陪伴了小丽整整15年。2001年2月7日深夜11点多,正好是元宵佳节,万家团圆的好日子,儿子和侄子吵着要和丈夫去吃麦当劳,妻子小丽留在家做家务,还留了点鸡肉等着丈夫回来吃。但没想到的是,这是丈夫生前和她最后一别。
2001年2月8日凌晨,小丽接到警方一个电话,说丈夫出了事,随后跑到拱北医院见到了已经死亡的丈夫,丈夫身体还有点热度,但已经停止了呼吸心跳,令小丽触目惊心的是,丈夫脖子上有一道被不明物射穿的痕迹。
在警方给小丽的死亡证明书上,年仅31岁的丈夫于2001年2月8日0时许,在珠海情侣南路海边死亡,经检验,丈夫的死亡原因为爆炸伤致死。
15年后妻子状告警方不作为
何为爆炸伤致死?小丽随后向警方以及侄子、儿子等目击人士,了解了更多的详情。也就是在元宵夜那天,丈夫开车带侄子、儿子吃完麦当劳后,绕道去情侣南路玩耍,丈夫停完车后,走至拱北情侣南路海边步步高斜对花坛附近时,被远处飞来的烟花射中脖子动脉处,当场躺地身亡。而此时,3岁多的儿子站在爸爸旁边目睹了整个过程,惊吓过度。
丈夫突然死亡让小丽悲痛万分,尤其让小丽难过的是,烟花究竟是何人所放?到底谁是案犯?现场是意外还是另有隐情?这些都一无所知。
“我只是收到了一张冰冷的死亡证明书,但是死亡的过程,走访取证的细节,调查的最终结果等警方却没有告诉我。”小丽告诉南都记者,这15年来她一直在等待警方的消息,却一直没有等到追查详细死因的结果。“即使是意外,警方也要提供详细走访目击证人的记录给我,让我知道警方确实是在跟进。”
2016年5月12日,时隔15年之久,小丽将办案警方告上法庭,认为办案警方没有对丈夫死亡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没有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告知15年前丈夫被烟花爆炸致死的调查结果及结案情况。
超过法定起诉期且无正当理由
一审法院判决警方胜诉
2016年8月11日,法院公开开庭并进行了审理。在一份小丽提供的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上,被告珠海市公安拱北口岸分局辨称,2001年2月8日0时许,小丽丈夫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情侣南路海边步步高斜对花坛附近被爆竹炸伤致死。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制作了现场勘查报告,现场勘查记录案别为“意外”,作案过程及分析意见为“现场有烟花燃放物,怀疑由于意外的烟花爆炸而造成事故”。
对于妻子现在想了解丈夫的具体死亡原因,死亡性质,是否杀人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如何,有没有抓到案犯,能否申请赔偿等问题,警方认为,死亡原因已经在《死亡证明书》中注明“爆炸伤致死”,该证明已为家属开具,家属也对《现场勘查报告》以及《尸检报告》分析中认定的意外烟花爆炸而造成事故并未提出异议。
该事件是公安机关发现的警情,经现场走访及现场勘查,认为该事件并非是刑事案件,此意外烟花爆炸而致死的事实已在2001年2月8日已经告知家属,之后一直并未接到死者妻子报案,而死者妻子在15年之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调查,提出警方行政不作为、未告知其调查结果等没有事实依据。
双方对簿公堂后,一审判决警方胜诉。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小丽的丈夫于15年前死亡,警方同一日出具了死亡证明书。根据原告小丽于15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警方行政不作为违法,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正当理由,应予驳回。
家属陈述
为何选择15年后起诉?
丈夫已经死亡15年之久,在大家淡忘之际,为何选择15年后对簿公堂?小丽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称,事情虽已过了15年,但对查明丈夫死因一事一直未曾忘记,只是当年自己一个人要撑起整个家庭,根本无力奔波此事。“之前孩子受惊吓后,一直对他成长有影响,这两年大了,我也相继送走了两个老人,现在有时间和精力查明丈夫具体死亡原因。”“这几年独自养大孩子不容易,又和丈夫家人之间闹了些意见,更怀念自己的丈夫,我想现在查明了情况也是给死去的丈夫一个交待。”
对于小丽状告警方行政不作为一事,珠海市公安拱北口岸分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回应南都记者称,2001年2月8日零时许,小丽丈夫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情侣南路海边步步高酒店斜对出花坛附近被烟花爆竹炸伤致死,当时相关部门迅速到场处置,对伤者进行救助,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并在事发后对死者进行检验。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将情况告知家属,家属没提出异议。因当时现场有众多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也没有视频监控,故一直未能确认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