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一审被判无期,滥用职权受贿1.1亿

发布时间:2017-01-24 10:03: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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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一审被判无期,滥用职权受贿1.1亿,一起来看看吧。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27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荣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苏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苏荣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大肆卖官鬻爵,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苏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7月13日,据高检网消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荣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苏荣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2009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苏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苏荣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并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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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荣被控受贿1.1亿 对江西的祸害有多深

  副国级“大老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29日开庭受审。

  山东省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苏荣被控受贿1.1亿余元,滥用职权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另有80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政事儿”注意到,江西,成为苏荣贪腐之路上的重要一站。

  苏荣被控的三宗罪中,有至少两宗发生在其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苏荣案的后续处理,也开始在江西省委掀起波澜。

  12月29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公布了江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在这篇一万八千字的通报中,苏荣的名字共出现了24次。

  今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10月8日,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

  巡视组组长徐令义当时指出,江西省委“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并建议“坚决肃清苏荣案政治余毒”。

  此番江西省拿出的这份整改报告,主要内容正是着力于苏荣案政治余毒的“后续处理”。

  “政事儿”注意到,作为副国级“大老虎”,苏荣曾在江西任省委书记7年。

  苏荣被双开的通报中称,其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苏荣的妻子于丽芳在江西政商界有“于姐”之称,不少官员以贿赂“于姐”的方式,变相贿赂苏荣,以此获得提拔机会。

  十八大后,江西有多名与苏荣有关的省部级官员落马:赵智勇、陈安众、姚木根3名省部级官员,均与苏荣关系密切,且跟随多年;两名江西政协副主席被“断崖式”降级,其中刘礼祖与苏荣力主的“一大四小”政绩工程有关,许爱民被曝与苏荣的妻子于丽芳关系密切,“非得认于丽芳当姐姐”。

  今年8月,4名曾向苏荣“买官”的江西官员被查: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李中煜、南昌市政协原副主席辛利杰、江西省国资委原副主任李键、宜黄县原县长毛宗保,“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多次送给时任省委书记苏荣钱物”。

  “政事儿”注意到,在2014年6月苏荣落马后,江西两任省委书记,均对苏荣案作出表态。

  当年10月,时任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会议上表示,“汲取苏荣、陈安众、姚木根等反面教训,自觉做到经常照镜子,随时正衣冠,有灰尘就洗洗澡,出毛病就治治病,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015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强卫毫不避讳,对前任苏荣有一番长达25分钟的回应。

  “苏荣是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原江西省委书记,是我的前任。”强卫剖析,“苏荣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他主政地方期间,时间长达近10年。他不仅具有其他腐败分子的共性特征,还有一些更为严重的突出表现,比如纵容家人擅权干政、形成家族式腐败,影响十分恶劣”。

  他特别指出,“在江西主政期间,大家对他的违法违纪所做所为是反感的。”

  “当然我们也不容质疑,确实有一些干部受到苏荣的不良影响”,强卫说,“这个现实也正如中央通报当中所指出的,苏荣他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生态”。

  今年6月底,原省长鹿心社接任省委书记一职。

  “政事儿”发现,在此番中央巡视组“回头看”之后,鹿心社对苏荣案的后续处理,采取了“由上而下”的策略,共从三个方面切入。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12月5日,江西省委用了整整一天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

  通报中描述,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先由省委书记鹿心社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随后,各位常委结合苏荣等案反面教材,“自觉摆进来,主动认领责任”,开展了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时,“指出具体问题,戳到‘痛处’、触及灵魂,开出‘辣味’,‘红脸出汗’。”

  除了省委班子,市县乡三级也依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鹿心社还3次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4次作出批示。

  值得一提的是,鹿心社还召开视频培训会,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对换届履新的各级党委辅导培训;同时印发了《关于苏荣案及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在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此外,江西省处理了43名涉苏荣案的省管干部: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7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已被停止党员权利;纪律处分16人,其中5人按中纪委要求办理;18名违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违纪的官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政事儿”特别注意到,苏荣在江西任职时大搞的“一大四小”绿化工程,被指“欺骗政绩”,鹿心社还专门对此进行了整改。

  江西省委将苏荣“造绿工程”反面教材列入民主生活会主题,还制作“造绿工程”警示教育片,把苏荣案纳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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