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分户口的流程,农村分户口条件及手续

发布时间:2017-02-01 22:22:5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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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东省分户口的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2017年山东省农村分户口条件及手续

  具体户籍业务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分局。

  作为城市居民,如果没有独立房产,是不能单独立户的。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超生“黑户”今起可登记户口

  今日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可持各自所需证明,到本市户籍派出所申请登记户口。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各项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据了解,这八类人群中,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占比最高。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本市公安机关与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根据《实施意见》,市公安局制定了《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细则》,细化了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受理条件和审核证明材料等内容,公民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查阅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本次可以申请登记的八类无户口人员中,涉及人群最多也最受关注的就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包括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学生集体户口除外),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申请登记时,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值得注意的是,查阅实施细则可以发现,此类人员申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中,并未提到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证明,而在过去,这项证明是超生人员入户的前提。也就是说,超生“黑户”入户不会卡在计生证明上了,这也符合实施意见对于“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的要求。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8月,市政府废止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证明不再作为入户基础材料。那么,社会抚养费还需要缴纳吗?这位负责人回复,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政策生育的,依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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