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05 22:47: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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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2017年辽宁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扩展阅读

  辽宁省大连市官方近日发布《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去库存18条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多项限制性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等,着力推动大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大连市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发布会对外解读了此项《意见》。

  《意见》明确取消多项限制性政策。如放开大连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鼓励居民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房不受套数限制;暂停实施新建商品住房“70/90”政策等。

  《意见》提出,要实施人才住房奖励和补贴政策。对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对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为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三个层次给予每平方米400元、300元、200元的补贴;对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的,给予每月900元、600元、300元的租房补贴。

  在下一步的房地产开发中,高库存市县的土地供应将受到限制。根据《意见》,大连市强调要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节奏等;要引导企业重新定位,转型升级,优化供应结构;《意见》同时表明,允许调整户型,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合理调整大连全市房地产库存,《意见》明确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提出2016年全市要完成棚户区改造1.3万套,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的棚户区改造;要不断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要求主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在80%以上。

  此外,《意见》还从大力开展商品房促销宣传活动、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简政放权等方面,提出了去库存的政策措施。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王欣军表示,大连市将密切关注、实施跟踪市场动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出台实施细则,并指导各地区全面贯彻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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