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2-07 15:58:5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苏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办事说明: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办理地址
苏州市社保局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
电话:0512-12333
苏州各区(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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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苏州看病有医疗保险,那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具体能报销多少、需要什么条件呢?其实针对不同的人群(普通居民、学生、儿童等),每年要交的医疗保险费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我们以苏州市区的医保为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参保人要明确自己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还是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又分为普通居民保险、学生和少年儿童保险)。因为这两种医保的参保人员住院结付标准是不同的。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结付标准
普通居民
1普通门诊
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按比例报销:
1、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线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按50%标准报销
2、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按40%标准报销
3、在区(县)级、专科医院就医:按35%标准报销
4、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按30%标准报销
2住院
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标准以外的费用才能报销。起付标准1、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200元,当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2、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3、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4、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福利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1、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基金结付75%
2、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80%
3、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基金结付90%
3门诊特定项目
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累计20万元(包括住院费用)内报销90%
恶性肿瘤:治疗期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住院费用)内报销90%;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个结算年度)报销90%
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元以内报销90%
血友病:6万元以内报销90%
重症精神病:2000元以内全额结付
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3500元内基金结付90%
所需材料持填写有诊断依据的《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
学生和少年儿童
1缴费标准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150元/人/年
大学生:100元/人/年
2普通门诊
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统一按50%的比例报销。
3住院
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才能报销,学生和少年儿童的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
4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报销75%
2、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报销80%
3、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报销90%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结付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结付办法。
1普通门诊
这项费用是先用个人的医保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再按比例报销。
报销比例
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
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2住院
这一项也是有起付标准的,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报销。
起付标准
1、首次住院:
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600元
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
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
2、当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
3、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4、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标准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3转外住院
转外住院报销的基本步骤包括: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办理报销。办理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办理地点:在医院医务管理部门直接办理
办理报销所需材料:《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及相关病历资料办理地点:社保局报销方式
超过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800元)的部分才可以报销
注意:转外住院就医仅限于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需要进行伽玛刀治疗的,转外约定医院仅限上海解放军411医院、455医院、85医院和无锡解放军101医院。
苏州大市异地就医结算
如果是在以下25家医院就医的,可以直接划卡结算,不用先垫付再报销:
如果不是在以上25家医院就医的,要先自己垫付,办妥异地就医转入或转出手续之后才能办理报销。
异地就医转出:转出登记所需材料:《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报销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报销所需材料
异地就医转入:需要先在转出地办好苏州大市异地就医结算转出手续,然后再办理报销。办理报销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报销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