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及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7-02-07 22:10: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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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者有其屋,规划须先行。去年,建设部门下拨补助资金95万元,在全区开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广西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及补偿标准.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广西省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解读:

  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大家都很想了解棚户区改造的具体规定,情跟随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记者19日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2016年广西将努力完成超过23万套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比增长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昌宁介绍,2015年,国家下达广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4.33万套,广西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同时,广西还使用信贷资金实现货币化安置4.6万户,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455万平方米,约占广西商品房销售面积的15%。2016年,国家下达广西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6万套,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7.56万套,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23.56万套。作为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的第二年,广西今年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2017年广西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金昌宁表示,为加快推进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广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严把时间节点,凡列入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项目,须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动工,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并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下更大功夫把2016年棚户区改造抓出实效,从而加力保障民生。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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