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08 15:46: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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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2017年内蒙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夫妻<em>共同</em>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小心<em>产权</em>归一方所

  新政规定,申请家庭购买限价房和经适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共同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办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记手续。对于这一变化,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一方面,经适房、限价房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申请的,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其中一位申请人名下,与实际按照家庭人口结构确定的分配方案不符。经适房、限价房应是家庭共有的房产,应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所购保障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另一个人名下则是无房,有可能会钻限购等政策的空子,再用个人名义去申请买房。

  据统计,2007年北京实施保障房的新政以来,北京共配租配售了18.2万多套保障房,其中经适房和限价房14.3万套。

  新政规定,限价房和经适房家庭利用保障房抵押借款,用途仅限于支付本套住房购房款,即用于房贷的抵押。未经住保部门同意,不得将所购房屋作为其他债务担保。同时,已购限价房和经适房在房屋产权性质未转为商品房前,购房家庭不得将所购保障房作价出资或者通过买卖、赠予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

  各地保障房制度逐渐完善

  事实上,自2007年中央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在不断推出,从开工建设、申购资格及核查、售后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各地也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能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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