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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3月20日起,千万不要错过哦。
8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务必在申请受理时间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要求,申报对象为福建省教育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学科专业领域须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在职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除“211工程”建设高校(福州大学)的人员由本校直接受理申请外,其余人员均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受理。
根据选拔类别不同,留学期限也有所不同。其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本科毕业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读硕士生,并借助在读学校与外方学校已有的校际合作项目选派,留学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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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研究生是指国家出资派往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公派研究生。按照2007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公派研究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法律
根据2007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公派研究生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方式进行。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金。《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申请要求
该规定还对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提出要求,例如“公派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公派研究生应勤奋学习,提高效率,在规定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留学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