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狗证办理流程,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02-15 23:22: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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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最新的养犬管理办法。2017年株洲市狗证办理流程,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株洲市狗证办理流程:

  一、居民申请养犬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株洲市养犬登记证办理指南:

  二、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三、科研单位、公园、动物园、演出团体等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养犬数量、种类,并查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后,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

  部队、公安等单位饲养特种犬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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