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发布时间:2017-02-19 21:17: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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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或子女户口簿、离、退休证,病残证明,独生子女证。子女若系二胎以上的,须持县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证明。2017年湖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湖北省新生儿落户政策: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2017年湖北省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申报程序:(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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