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发布时间:2017-02-19 21:46:4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甘肃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2-19 21:46:4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所需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或子女户口簿、离、退休证,病残证明,独生子女证。子女若系二胎以上的,须持县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证明。2017年甘肃省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甘肃省新生儿落户政策:

  新生儿申报户口须知:

  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xx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2017年甘肃省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甘政办发〔2016〕6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公民依法履行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的部署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10号)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推进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二、登记范围

  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范围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三、登记程序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条件及办理程序。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条件及办理程序。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