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土地证办理流程,办理费用及所需手续》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7-02-23 13:20:2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是非常重要的房屋文件,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房屋产权是不完整的。2017年上海市土地证办理流程,办理费用及所需手续.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上海市土地证办理流程:
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二、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后,房屋买卖双方拿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一同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买卖协议到当地土地局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就行了。 费用如下: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房屋买卖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卖房人的夫妻双方都要到场签字。
2017年上海市土地证办理费用及所需手续:
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单位网上注册登记的联系人)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单位网上审核完后直接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如为国(境)外学历学位,则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需提供国家一、二、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本市有关机构复评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人事授权书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无法开具户籍证明的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和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需提供具有居住房屋凭证编号的一页及详细信息页)、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对于上述在沪住所的相关规定如下:
⑴居住房属于农村私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编号或户口簿户号;
⑵居住房属于动迁房的,提供动迁协议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动迁协议或户口簿户号;
⑶居住房属于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户口簿,“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户口簿户号;
⑷居住房属于人才公寓或公租房的,提供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⑸居住房属于部队房产的,提供部队营房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部队房产;
⑹居住房属于高校、科研院所房产的,提供宿管科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高校、科研院所房产;
⑺居住房属于预售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且已入住的,提供房产所属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已入住证明和预售合同,“居住房屋凭证编号”栏填写预售合同;
⑻居住房属于单位长期租住的酒店式公寓或宾馆之类的营业性场所的不能作为在沪固定住所。
8、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10、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正式受理日期自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核实入库后开始计算,如需调档者,其受理日期自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档案并出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