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发布时间:2017-02-23 21:23:4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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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出生以后,爸爸妈妈该忙着给新生儿上户口了!初为人父人母有很多必须要学习的东西,给宝宝上户口就是其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2017年苏州市新生儿落户政策,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苏州市新生儿落户政策:

  所需材料:

  (1)出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子女,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签的《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2、生父母均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在部队所在地派出所单独落户,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父母所在部队证明。

  (3)军官证。

  (4)申请人书面申请。

  (5)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3、被收养的儿童落户,要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派出所核实下列相关材料,上报分、县(市)公安局核准后,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4、对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要求回国落户

  所需材料:

  (1)国外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是否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2017年苏州市新生儿落户流程及手续:

  5、出生登记的主要项目

  (1)姓名。新生婴儿在办理出生登记时由其父母、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商定。

  ①我国公民姓名字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中“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的规定办理。

  ②我国公民姓名字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xxx”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对公民姓名字数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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