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佛山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06 22:52:5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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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98天计算,基础产假达到158天。2017年最新佛山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最新佛山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

  国家规定2016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剖腹产、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昨日(27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将于明天(29日)进行表决。

  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做出具体规定。另外,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延长50天,增至最少17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现行的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再增加30天,即158天。

  生育假延长了,意味着生育津贴也相应拿得多了。据时报君查询资料了解到,目前,佛山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

  顺产128天,难产158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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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平均工资3147元为例,

  顺产生育津贴:3147/30×128=13427.2元

  难产生育津贴:3147/30×158=1657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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