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惠州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07 22:15:3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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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共可享受158天产假。2017年最新惠州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最新惠州市《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时间规定: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顺产:98天;

  奖励假:80天;

  难产:增加30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备注】:

  1、产假执行法律依据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3、与之前相比,惠州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至80天。

  相关内容:

  产假问题咨询专区

  一、9月29日前已开始休产假但未休完假的女工是否要加50天奖励假?

  【回复】:可以,根据规定,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二、生育二孩能否享受奖励假?多少天?

  【回复】:育龄夫妻合法生育二孩均可享受80天奖励假。

  三、惠州产假多少时间?最少多少?

  【回复】:2016年9月29日开始,惠州产假最少为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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