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万天价车位:6万天价车位内幕曝光 竟比房子还要贵》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8-07-12 11:39:5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江南都市报7月11日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车位开始变得越来越紧俏,然而你买得起车,却可能买不起车位。
7月10日,南昌市红谷滩联泰天悦楼盘首日向业主售卖地下车位,标准车位每个售价28万元,子母车位则高达46万元。这个价格都差不多是购房首付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停车位为何这么贵?开发商此举合法吗?记者进行了走访了解。
开发商高价卖车位引业主抗议
“反对开发商漫天要价,祈求政府干涉合理定价!”
“抵制‘天价’车位,开发商阳奉阴违,变相哄抬房价!”
10日,联泰天悦售卖车位的第一天,业主们打出这样的横幅。
李先生2015年在联泰天悦一期购买了一套房子。李先生说,他已经入住快半年了,由于地下车位没有建好,平时他只能将车子停在小区外。“7月9日晚上,我们收到开发商通知,7月10日对车位开始出售车位。”李先生说,业主们被联泰天悦的“天价”地下车位价目表泼了一盆冷水。
“标准车位标价28万元/个,子母车位46万元/个。”业主说,小区南侧同属联泰系列的联泰桥郡开盘时车位售价仅8万元/个,虽然近几年有所上浮,但也不过13万元/个左右。
“我们不知道他们真是小区的业主,还是开发商请来的托。”记者在现场看到,有购买意向的少数业主被工作人员从后门请进了售楼部,而在外面抗议的业主则被保安挡在门外,他们只能顶着烈日抗议。
限价房被指借车位变相牟利
据小区业主介绍,开发商售卖的车位并无产权,但要长租给业主使用。“业主只能一次性付款,且不能按揭。”业主质疑,开发商之所以将车位卖出“天价”,是由于楼盘是限价房,因为限价削掉一部分房价利润,所以开发商变相加价到车位上,弥补限价房政策带来的利润损失。
记者从联泰天悦开发商“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发项目规划条件情况表看到,楼盘总栋数22栋,总居住户数2205户,地上不设车位,地下车位2357个。“按照现有的车位,如果以开发商每个车位加价15万元算,开发商可增加约3.5亿元的利润。”业主质疑,开发商售卖“天价”车位,其直接动机不言而喻。
对于“天价”车位的成因,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说,现在是调控时期,房子备案价不是想涨就能涨,所以开发商就只能打车位主意了,反正开发商和购房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政府监管缺失”。
业主说
1。购房时,销售人员曾宣称车位建好后售价和周边楼盘相当,普通地下车位每个售价在11万-12万元。如今开发商售卖“天价”车位,究其原因是政府出台限价房措施后,开发商哄抬车位价格变相牟利。
2。目前外省多地对新建楼盘已逐步取消车位买卖行为,而联泰天悦仍逆势售卖车位,只售不租,广大业主质疑开发商这一行为的合法性。
开发商说
1。联泰天悦这一楼盘的品质要比联泰其他楼盘高出一截,车位的设计、夜间照明等配套要好。联泰天悦地下车位的价格并不是参考周边楼盘的车位价,而是参考了红谷滩一些高档楼盘的车位价格确定的。
2。车位并非售卖,而是出让固定使用权,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一样,同为70年,这在许多城市都是一个普遍现象。大部分楼盘的地下车位都是不租的,开发商投资建地下车位的成本原本就高,为了收回成本,卖得贵也很正常。
地下空间确认权属后才可销售
熟悉房产市场的业主表示,政府对房价进行限价,房价表面上是“稳定”了,但购房者的成本却没有减少。甚至有些楼盘,采取捆绑车位的方式售楼,且必须是先一次性付清车位款再签购房合同,同时车位款不计入购房合同。
针对业主的质疑,7月10日,联泰天悦售楼部营销负责人介绍,当时政府对该楼盘限价1.47万元/平方米,而楼盘的正常成交价应该在1.85万元元/平方米,每平方米相差4000元左右。“我们仅今年就卖了10万平方米,限价前后相差4亿元,靠车位提价根本补不回限价带来的影响。”
2014年南昌就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联泰天悦地下车位没有产权,开发商这样卖车位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针对业主的这一质疑,楼盘相关人员没能给予回应。
出让使用权和售卖实为偷换概念
7月10日,记者从联泰天悦出具的《车位使用协议书》上看到,开发商向小区业主协议出让地下车位固定使用权,业主须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费。关于车位权证办理,该协议书注明,南昌市尚未出台办理地下及半地下车位产权证、土地证和车位使用权证的政策,不能办理该车位产权证、土地证或车位使用权证。协议还注明,车位使用年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76年。
“这就是开发商偷换概念,一次性付清使用费等同于购买车位,只是没有产权罢了。”小区熟悉法律条款的业主认为,该协议上有相关的违约责任划分,从法律意义上讲就等同于合同。所以该协议从本质上看就是一个年限为70年的租赁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超过该期限将不受法律保护。业主质疑,这样的《车位使用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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