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名誉侵权 演员叶璇被诉名誉侵权 法院二审认定不构成侵权(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娱乐资讯】栏目,于2016-09-08 11:06:1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审法院判决认为,叶璇帮助田振威母亲治病的借款理由合乎人情道理,予以确认。而叶璇转发微博时的表述也未超出公民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不应认定为侵犯田振威名誉权。因此,叶璇就涉案报道不存在侵犯田振威名誉权的事实,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新浪公司虽然对一审中判决其与叶璇承担连带责任的判项没有提出上诉,但因法院已经认定叶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作为涉案报道的发布者亦无需再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一中院终审改判驳回田振威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