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起诉江南 金庸起诉作家江南:乔峰令狐冲不是随便用的(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娱乐资讯】栏目,于2016-10-28 12:29:2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曾经代理作家联盟诉百度文库案的律师王国华认为:著作权侵权的前提是,非法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如果只用到人物的名字,肯定不属于著作权侵权;如果仅仅性格有一定相似性,比如金庸天龙八部中的乔峰,社会上也会有很多人性格类似,也不属于著作权法范畴。关键看两部作品在故事情节、内容、语句表达方面是否有相似的地方。翻看部分网文平台,同人文学种类繁多,主角从柯南流川枫到当红影视作品眼花缭乱。长江中文网总编辑董江波坦言,由于 “同人文”一般只与原著人物名字或者背景体系相同,具体情节并无相似,因此很少有原著作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