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5 19:13: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北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7-03-15 19:13:1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2017年北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北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2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9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区、县、乡、镇和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人员。

  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接受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八条 市、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贯彻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和部署,根据本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作出相应的安排并督促实施;

  (三)指导、协调、推动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决定表彰、批评事项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五)办理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第九条 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

  (四)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协调辖区内其他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任务:

  (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治安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措施,维护内部安全;

  (三)根据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要求,协助调查与本单位有关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调解本单位内部或者与本单位有关的民间纠纷;

  (五)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并参加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任务:

  (一)宣传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

  (二)加强对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居民、村民搞好治安防范,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常住人口和暂住的外来人口;

  (三)组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

  (四)及时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社会治安情况和居民、村民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 打击违法犯罪

  第十二条 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侦查破案工作,提高发现、查获犯罪分子的能力;组织以人民警察为骨干的多种力量参加的治安巡逻,依法取缔违法活动,打击现行犯罪。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或者由公安机关组织集中打击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

  第十五条 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对公民控告、检举或者扭送的犯罪人员,都应当接受,及时依法处理,并保护控告、检举和扭送人的安全。

  第四章 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治安防范、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等规定,积极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 检察、审判机关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

  相关内容:

  女子花3万买迪奥拎包3处断线 门店经理称在休假。小张在杭州万象城的迪奥柜台,花3万多块钱买了一个包,准备结婚的时候用,没想到才用了一次,包就出现了断线的情况。

  婚礼当天用了一下,发现三处断线

  小张:“这个包首先是红色的,毕竟结婚了,买奢侈品品质上有保障一点。”

  小张这款红色的迪奥拎包,是在杭州万象城购买的,价格三万一,是专门为1月10号的婚礼买的。小张说,去年12月31号在店里提了包之后,她只在婚礼当天用了一下,当晚就发现拎包有三处断线。

推荐阅读